【法門對示第九】 師一日喚門人法海.志誠.法達.神會.智常.智通.志徹.志道.法珍.法如等曰.汝等 不同餘人。吾滅度後.各為一方師。吾今教汝說法. 不失本宗。先須舉三科法門. 動用三十六對.出沒即離兩邊。說一切法.莫(校:莫 宮作不)離自性。忽有人問汝 法。出語盡雙.皆取對法.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.更無去處。三科法門者.陰界入 也。陰是五陰。色受想行識是也。入是十二入。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. 內六門眼 耳鼻舌身意是也。界是十八界。六塵六門六識是也。自性能含萬法. 名含藏識。 若起思量.即是轉識.生六識.出六門.見六塵。如是一十八界. 皆從自性起用。自 性若邪.起十八邪。自性若正.起十八正。含惡用即眾生用。善用即佛用。用由何 等.由自性有。對法。外境無情五對。天與地對.日與月對.明與暗對.陰與陽. 水 與火對。此是五對也。法相語言十二對。語與法對.有與無對.有色與無色對. 有 相與無相對.有漏與無漏對.色與空對.動與靜對.清與濁對.凡與聖對.僧與俗. 老 與少對.大與小對。此是十二對也。自性起用十九對。長與短對.邪與正對. 癡與 慧對.愚與智對.亂與定對.慈與毒對.戒與非對.直與曲對.實與虛對.險與平對.煩 惱與菩提對.常與無常.悲與害對.喜與嗔對.捨與慳對.進與退對.生與滅對. 法身 與色身對.化身與報身對。此是十九對也。師言.此三十六對法.若解用.即道貫一 切經法.出入即離兩邊。自性動用.共人言語。外於相離相. 內於空離空。若全著 相.即是邪見。若全執空.即長無明執空之人.有謗經.直言不用文字。既云不用文 字.人亦不合語言。只此語言.便是文字之相。又云. 直道不立文字。即此不立兩 字.亦是文字。見人所說.便即謗他言著文字。汝等須知.自迷猶可.又謗佛經。不 要謗經.罪障無數。若著相於外而作法求真.或廣立道場說有無之過患. 如是之人 累劫不可見性。但聽依法修行 。又莫百物不思而於道性窒礙。若聽說不修.令人 反生邪念。但依法修行無住相法施。汝等若悟.依此說.依此用.依此行. 依此作. 即不失本宗。若有人問汝義.問有將無對.問無將有對.問凡以聖對.問聖以凡對。 二道相因.生中道義。汝一問一對.餘問一依此作.即不失理也。設有人問.何名為 暗。答云.明是因.暗是緣.明沒即暗。以明顯暗.以暗顯明.來去相因.成中道義。 餘問悉皆如此。汝等於後傳法.依此迭相教授.勿失宗旨。